<匯港通訊>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,經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、主席齊同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經查,齊同生長期搞迷信活動;違規接受宴請;違規收受禮金;貪婪腐化,恣意妄為,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,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採礦權證辦理、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,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齊同生嚴重違反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有關規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,決定給予齊同生開除黨籍處分;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終止其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併移送。 (W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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