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7日|東寶生物公告,公司近日收到內蒙古證監局《警示函》。公司在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問題,包括現金管理餘額超出公司董事會授權額度、投資產品到期時間超出公司董事會授權且未及時披露等。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,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。公司將在規定期限內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。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。